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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新移民來說,

拿到楓葉卡(Permanent Resident Card)

是登陸報到的重要里程碑。

像這裡駕照考試是需要帶楓葉卡或公民證, 以及Care card或護照。

(沒有駕照還真的很麻煩呢!)

 

所以我也特別留意楓葉卡的相關資訊,

在CIC網站上查新移民要30天楓葉卡才收得到,

所以感謝 主,讓我能在第三週就收到楓葉卡。

接下來就是關於楓葉卡的相關注意事項:

1.五年內需住滿兩年(730 days),可Renew PR Card.

   所以若要當空中飛人或對短登的人來說,

   就要算好停留在加拿大的時間。

   通常,PR Card須於到期前半年左右,

   寄回CIC申請更新。

2. 居民如何申請美簽.

    居民若護照上無美簽,過期或護照更新時,

   ( 特別是與媽咪去西雅圖outlet血拼時)

    有一種類別編號為BCC的簽證,

    專門發給取得加拿大楓葉卡的居民。

    Non Immigration Visa Appointment System

   

    該簽證多次入境10年有效,

    唯一限制是持證人只能從加拿大或墨西哥進入美國。

    簽證申請程序非常簡單也無須面談,

    申請人只要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(如下),

     a. DS-156表

即Non-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Form 非移民簽證申請表。
     b. PR Card。
     c. 護照或旅行證件(at least 6 months)。
     d. 照片=> Photo Size
     e. 申請費。無簽證費。

   

 

    我想接下來移民的另一個重要里程碑,

    就是宣示成為公民.........

    申請公民的規定是4年內需住滿3年才能申請。

 

    所以我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還有一段長路要走.......

 

補充說明:

1.楓葉卡居住計算不慎可致全家喪失移民資格 明報2010.06.11 

順利換新楓葉卡,不代表未來5年可高枕無憂,任意進出加拿大!很多移民都不知道,居住時間的計算「起點」,其實並不是拿到楓葉卡一刻算起,事實上,每次出境回加時,5年住滿2年的規例都會重新計算,所以先坐滿2年、之後幾年進進出出加國,最後也不等於符合換領楓葉卡的條件。因此即使不入籍的永久居民,若坐不滿「移民監」,移民資格也保不住。

最近持楓葉卡回加的陳太反映,在溫哥華移民部辦事處領取新卡時,被官員告知,根據過往她的居住紀錄,未來離境不能超過某一個天數,否則有可能喪失永久居民資格。

本報向移民部查證,是否更改對換發新楓葉卡人士的居住要求,移民部發言人沙德(Karen Shadd)答覆指出,移民部對永久居民即持楓葉卡人士5年住2年的要求並未改變,至於個案情況,她則表示移民部依規定無法評論。

移民律師王仁鐸則解釋,在換新楓葉卡後,每次出境後再入境,均是一個重新回溯5年內是否居住2年的時間點,也就是說,所計算的5年期間,是隨時間變動的,上述那位移民的情況可能是,假如再離開某一個天數,回國後重新計算,就會不足5年內住滿2年。

根據移民法,永久居民有3種情況即使在海外居住仍可保留居民資格的。包括:

(1)永久居民陪伴已擁有公民身分的配偶或父母(陪伴父母者須22歲以下)在海外居住;

(2)永久居民自己被加拿大政府或公司派往海外工作;

(3)陪伴被加拿政府或公司派往海外工作、有永久居民身分的配偶或父母同住。

王仁鐸警告,其中第三項最是高危,最終導致全家失去移民資格的風險最高。他說,曾有個案被移民官質疑有關的工作派駐並不合規定,或懷疑聘用文件有假,最終甚至全家喪失移民資格。有關移民部對永久居民居住規定,可上網至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information/applications/guides/5445EA.asp查詢。

 

2. 換楓葉卡 須附兩年稅單 (摘自世界日報 2012-7-09)

移民部最近修改規定,要求換發楓葉卡者須檢附最近五年中任何兩年的稅單,做為居住證明。但不少申請成為「非稅務居民」(no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)並與具公民資格配偶在海外同住的永久居民,因未報稅,擔心換發楓葉卡時遭退件。移民部回覆本報詢問時表示,應提出書面解釋,仍會受理。 移民部4月30日起將俗稱楓葉卡的永久居民卡(PR Card)改為郵寄送達,申請人無需親自到移民部辦公室領取,對申請換發者是一大福音。但6月起移民部修訂楓葉卡換發規定,要求申請人繳交稅單作為居住證明。 根據移民部最新公布的申請說明,換發楓葉卡須檢附的文件影本包括:

一、舊卡。

二、護照或旅行證件。

三、兩種身分證明文件,如移民紙、駕照、學生證等。

四、其他居住證明文件,包括所有護照內頁影本、最近五年稅務局(Canada Revenue Agency)核定的任何兩年個人所得稅單(Income Tax assessments)。

移民部在網站上特別強調,文件不齊者將被退件。對多數申請人而言,只要過去五年確實在境內居留超過二年,要備妥這些文件的問題不大;但已成為「非稅務居民」的申請人因無需在加拿大報稅,自然無法取得稅務局開具的稅單,擔心遭到退件。 根據規定,永久居民須在五年內於境內住滿二年才能繼續換發楓葉卡,但若是具有公民身分的配偶陪同在海外居住,則不受此限。因此有許多「太空人」家庭,配偶取得身分後即返回原居地,與仍持楓葉卡的另一半共同居住,確保其移民身分不致喪失。 蘇菲亞移民事務所負責人黃慧真表示,過去幾年不少回流的中港台華裔移民基於稅務考量,在離境前紛紛辦妥「非稅務居民」,現在移民部突然要求換發楓葉卡者提交二年稅單,可能對這些定居海外的非稅務居民造成衝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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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ithjourn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